昆明:省安监启动“安全隐患随手拍”活动 最高奖3万元

发布时间: 2017-7-20 发布人: 昆明信息港

遇到安全隐患,你怎么办?以前,你可能觉得自己无权监管,拿它没辙,但今后,人人都能当安全员了——即日起,只要将你觉得存在安全隐患的场面拍下来,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通的3个渠道反馈,就有专人接受举报并处理,经调查属实的,实名举报的“安全员”还有机会获得最高3万元现金奖励。

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“安全生产月”,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,我省紧紧围绕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”这一主题,策划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。即日起,针对如何有效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的热点难点问题,省安监局启动“安全隐患随手拍”活动,邀请全体市民关注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,并通过权威渠道向省安监局举报。

本次活动依照《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展开,举报范围包括全省行政区域内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工贸企业、建筑施工、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。重点包括:无证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;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,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;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、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、设备;承担安全评价、认证、检测、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;生产安全事故瞒报、谎报,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,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等8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(具体情形可登录省安监局网站查询)。

接到市民举报后,省安监局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登记,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,依法进行调查核实,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,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举报,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,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。

奖励办法

举报事项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;有明确、具体的被举报方;实名举报的,经调查属实后,省安监局将按照下列规定给予现金奖励:(一)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,奖励1000元至1万元。(二)对举报瞒报、谎报一般事故的,奖励3000元至5000元;举报瞒报、谎报较大事故的,奖励5000元至1万元;举报瞒报、谎报重大事故的,奖励1万元至2万元;举报瞒报、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,奖励3万元。